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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业强起来——省委一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23 字号:[]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做好今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掌握省委一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本报特推出一组解读,敬请关注。

  让农业强起来,关键是要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实施意见》在科学分析我省“三农”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稳粮、优供、增效”、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农民“脱贫、致富、文明”的目标,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新步伐。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

  《实施意见》提出,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20亿斤以上。

  “稳粮、优供、增效”。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指出:“各地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严守耕地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全省将整合资金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

  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优化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把农业结构调好、调顺、调优。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我省将坚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构建绿色有机农业产业体系,开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内生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体制机制创新,包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继续推进水利改革,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实施意见》对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的优化作了明确要求:加快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和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保险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深入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

  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让农业强起来,强推力就是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为此,《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举措。

  我省将大力培育、引进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新的动作是,将农业产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坚持集聚发展和融合互动,打造农产品加工园区。今年,我省还将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

  为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提出了不少很实、能操作的具体政策。如采取以奖代投、启动资金资助、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鼓励村集体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