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看政务 >> 政府工作 >> 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纳入基本省情
发布时间:2017-07-14 字号:[]

  7月13日,省民政厅召开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暨抗洪救灾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自然灾害影响脱贫攻坚

  “我省自然灾害表现为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大。”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吴继波介绍,洪涝灾害一直是江西救灾工作的心腹之患,旱灾也是江西的常见灾害,地质灾害日趋活跃。

  吴继波说,我省五年一大灾、三年一小灾、年年都有灾,先后发生2005年九江5.7级破坏性地震、2006年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格美”重创、2007年大范围严重干旱灾害、2008年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009年赣南“7·3”洪涝灾害、2010年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2016年又遭遇本世纪我省最强洪水。自然灾害每年对我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超过100亿元,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现象突出,对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及关键时期的脱贫攻坚战产生一定影响。

  “省委、省政府将‘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灾害种类多、洪涝灾害突出、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作为我省的一个基本省情,这是一个新的重要论断,强化了对我省灾害多发频发的认识。”吴继波表示,这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指导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

  1.3%从何而来?

  针对实施意见提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3%以内”的目标,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邱伟表示,主要是“中央有要求、江西有依据、民政有作为”。

  邱伟介绍,“1.3%以内”的目标直接来源于《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明确提出将“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作为规划目标之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我省自然灾害防范和抵御能力明显加强,自然灾害损失明显减轻。“十二五”时期,我省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为96.26亿元,占年均GDP的0.67%。因此,从发展预期和工作成效来看,该定量目标可以实现。

  我省将按照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的标准,安排防灾减灾救灾资金预算,设区市和县级政府安排落实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以及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技术装备配备、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