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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
发布时间:2017-10-17 字号:[]

  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全省优先战略,以产业技术创新为重点推进创新升级,以人才建设为支撑构筑竞争优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激发社会活力,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断提升全省创新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关键领域,引导和支持各地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事关长远和全局的科技战略制高点。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同步发力,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籓篱,使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人才优先。尊重创新创造的价值,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对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吸引,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与优化配置,加快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坚持开放合作。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全方位开放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集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拓展创新驱动发展空间,提升我省在全国创新格局中的地位。

  坚持协同推进。着眼聚焦重点、整合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着力打破科技创新条块分割和区域分割,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协同创新组织运行机制和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模式,加快完善全省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整体效能。

  (三)战略目标   

  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基本建成江西特色区域创新体系。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国价值链中高端。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竞争力强的新经济产业体系,江西成为中部地区新经济发展重要集聚地。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专项,攻克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年专利申请量10万件以上,授权量6万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万件以上,自主创新能力进入全国中游水平。

  创新投入逐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

  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   

  第二步,到2030年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先进行列,建设成熟的区域创新体系,为2050年建成科技强省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型经济格局基本形成。依靠创新驱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新经济规模和整体竞争力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新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江西成为全国新经济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建成中部地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

  区域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科技与经济融合更加顺畅,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成果转移转化更加便捷,创新治理更加科学,创新效率大幅提升,建成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

  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浓厚。创新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更加优化,公民科学素养明显提升,全社会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不断涌流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创新,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   

  1.全面加强新经济技术创新。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发展新经济的技术基点,以特色优势产业为突破口,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促进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协调并进,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经济技术体系,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经济快速发展。在新制造经济方面,加快发展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新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变“江西制造”为“江西智造”。在新服务经济方面,着力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在绿色经济方面,坚持“生态+创新”理念,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切实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新经济发展优势。在智慧经济方面,发挥数据资源的要素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加快大数据及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数字视听等产业技术研发,将数据资源转化为发展新动能。在分享经济方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闲置资源,促进生产能力、创新资源、生活服务的分享,实现供需高效、便捷匹配。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任务部署。在航空产业领域,主攻直升机、教练机、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加快部署新型电子元器件、人工智能、自然交互与虚拟现实、可穿戴智能设备、光电等创新链。在生物和新医药领域,前瞻布局干细胞、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颠覆性技术,重点开发新型医疗器械、中药规范化种植和新药创制、疫苗与生物制品、化学制药新药创制等关键技术。在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突破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高端数控机床、新一代机器人、3D打印、智能测控装置、智能安防产品、先进轨道交通设备等关键技术。在节能环保领域,加强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开发、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五河一湖”环保整治等关键技术研发。在新材料产业领域,重点掌握新型储能材料及电池组件、特殊用途有机硅、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以及稀土、钨、钽铌、铜基新材料等技术。在新能源领域,加强风电设备、高光电转换率晶硅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生物质气化、成型燃料等技术、产品研发和综合应用,突破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

  3.加强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加强动植物育种和高端农业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粮食丰产、经济作物良种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植保、科学施肥、林业资源高效培育等技术,深入开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智慧农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储运、农用物资、农村与农业信息化等技术研发,开发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养殖技术,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推广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低成本技术和模式,加强禽畜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发展全产业链食品安全保障、质量安全控制以及安全溯源技术,建设食品安全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向全链条增值和品牌化发展转型。

  4.推进社会发展技术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开发清洁生产与绿色循环利用、深地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与安全防控、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修复与生态安全保障、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以及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着眼服务民生,突破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装备、重大慢性疾病防控、中医诊疗防治技术、精准医疗、移动医疗等关键技术,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决策应用,显著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生殖健康等技术保障能力;加快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大规模应用。

  5.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发挥国防科技创新重要作用,加强与军事院校、军工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合作,构建统筹有序、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体制。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项目形成机制,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突破大飞机核心部件、高端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装备配套、核燃料生产、北斗导航应用、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应用等关键技术。推进军用技术转民用和民用先进技术转军用,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创建南昌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景德镇直升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以及南昌、景德镇国家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6.推动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全域旅游等服务业关键技术与服务集成技术,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网络化虚拟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态。加快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投融资等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向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转变,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二)提升创新能力,培育科技供给新源泉

  7.加强原始创新。坚持战略需求和科学探索目标相结合,加强对关系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部署,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攻关力度,为产业技术进步积累原创资源,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安全、自主、可控。集成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的优势力量,适度超前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抢占颠覆性技术制高点。

  8.积极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以学科为抓手,分层次、分阶段实施,通过重点建设若干所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30个一流学科,深化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等学校树立先进办学理念,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着力增强创新发展活力。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一批优势特色学科集群、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若干所高校进入国内一流行列,一批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9.提高科研院所发展水平。明晰省属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专业服务供给和行业标准创制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有效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加快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在优势领域组建若干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一流科学研究中心。

  10.大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采取企业类、社会服务机构类、事业类等多种形式,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围绕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等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初期建设、研发投入、仪器购置及创新团队引进等方面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按规定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   

  (三)壮大科技企业,蓄积创新发展新动能

  11.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选择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创新发展能力强的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协同社会创新力量,支持其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进入全国百强创新型企业行列,形成较为成熟、有推广价值的促进企业创新的模式,树立全省企业创新发展的标杆,为广大企业实施创新转型提供借鉴和示范,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

  1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重点扶持,新培育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一批产业创新重大项目,开发一批战略产品,从初创高新技术企业中新培育一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组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推动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13.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国有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对企业在科技研发、创新资源收购等方面形成的费用,以及创新平台建设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投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把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作为重要考核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

  14.强化企业创新制度保障。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制定科技创新规划、计划、政策、标准中的作用。引导和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编制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四)实施重大工程,实现重点领域新跨越

  15.面向创新能力提升组织重大工程。瞄准全省创新能力跃升发展,面向2020年,加快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以企业为实施主体,以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以创新平台和载体、创新人才和团队为支撑,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全面夯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基础。面向2030年,再部署体现全省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工程,显著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

  16.面向产业创新发展组织重大工程。发挥省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瞄准全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实施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整合资源,集中支持,突破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重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若干个过千亿元的爆发性重点产业,在优势产业领域率先实现发展升级。

  (五)优化区域布局,拓展科技发展新空间

  17.推进赣江新区全面创新。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引领,以集约高效、绿色发展为路径,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研发总部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协同创新体布局,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加快集聚,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把赣江新区建设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示范区,使之成为加快江西发展的新引擎、促进中部崛起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点。

  18.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南昌国家高新区为核心,联合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等国家高新区,建设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开放创新示范区。推动核心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集群,其他园区依托自身优势,形成明确的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特色发展。深入落实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制定促进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努力在产业发展、创新体系、人才引进、资源集聚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9.优化创新载体布局。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加快发展,增强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布局发展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园区建设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集聚区。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0.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加强对县(市、区)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地方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县域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有效衔接、共同推进的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县(市、区)吸纳创新资源的能力,提高基层创新基础条件和水平。开展县(市、区)创新能力监测,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区)。

  (六)加强平台建设,构建科技服务新体系

  21.努力构建高水平研发平台。大力吸引海内外一流实验室、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跨国公司来赣设立研发中心。在航空制造、生物和新医药、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推动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站、院士工作站、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2.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整合和集成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建设集科技管理、研究开发、科技金融、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战略研究与咨询服务等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科技文献、科技数据、公共检测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超级计算平台的性能和服务能力,依托超级计算资源建设大数据中心。

  2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各类科技服务,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快建设规范化的网上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壮大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适时合作建设中国科学院江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依托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创新型城市等,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七)培养集聚人才,开创人才发展新篇章

  24.引进培育领军拔尖人才。按照“引育并重、高端引领”原则,积极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面向全球重点引进对接《中国制造2025》、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发展我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急需紧缺人才,推动我省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健全引才绿色通道,完善归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各类省级人才工程、重大人才计划和人才培养项目,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加大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市、县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用好用足人才政策,因地制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25.培养造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家。以国内外名牌大学、培训机构、跨国公司为依托,建立国内外多层次科技企业家培训基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培养一批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6.加快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共同发展,开展校(院)企联合培养试点,在各行业大规模培养支撑“江西制造”“江西智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构建高端创新人才与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举办多层次、各类型职业技能竞赛,激发“工匠精神”。制定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八)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社会创造新活力

  27.着力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以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就业创业为核心,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推进便捷开放的众创平台建设。按照规模化、多元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要求,加快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实现众创空间在全省各类园区全覆盖。支持创投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创客中心、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支持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大学创新创业街区,实现大学科技园在省属本科院校全覆盖。盘活利用空闲商业用房、工业厂房、村庄等,打造一批专业化的创新创业社区和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28.积极扶持创新创业主体。大力扶持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着力推进返乡创新创业,依法支持企业高管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二次创业”。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离岗期间按规定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档案工资正常调整等方面的权利。支持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接横向委托项目。

  29.大力加强科普条件建设。建立健全多渠道科普投入机制,加强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基础设施和创新文化基地建设,开发一批高水平、影响力大的原创科普图书、广播影视节目、数字出版物、动漫文化产品。构建科普协同联动机制,提升文化资源传播服务效率,推动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将全省中小学生科学素养水平纳入素质教育评价评估体系,扩大科普基地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创新治理

  1.建立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建立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国内外创新动态,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转变政府创新管理职能,强化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监督评估、人才培养引进和重大任务实施等职能。建立创新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2.推进政府管理制度创新。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根据新兴产业特点,完善企业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完善科技管理基础制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完善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科技创新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落实科技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制度,推动科技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4.建立健全科技帮扶机制。加大科技精准扶贫力度,做好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针对企业和农村需求,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派人才组成博士创新服务团和专家顾问咨询团,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完善干部帮扶制度,对重点企业建立固定联系科技帮扶机制,健全工作台账和考核体系。

  (二)加大创新投入,加强资金保障

  5.完善全社会投入体系。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主营业务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力争2020年全省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3%以上。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投入大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奖励。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统筹各方面资金开展创新研究,力争研发投入每年保持适度增长。加大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力度,依法准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6.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集中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产品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县财政要将科技支出作为重点优先安排,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对市场需求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以风险补偿、创投引导、后补助、梯级贴息等间接支持方式为主。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估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科技创新平台、联盟、基地等主要以绩效奖励方式支持。

  7.创新金融扶持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事业部,做好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大力推动优先股、资产证券化、私募债等金融产品运用,灵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推动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支持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加快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支持创新。加快完善省、市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和科技企业转贷基金,扩大“科贷通”业务规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进一步加大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的力度。

  (三)推进开放创新,促进交流合作

  8.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我省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鼓励我省大型企业在境外设立科技创新机构,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购买、转化、投资境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鼓励我省科技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互设合作园或基地,拓展我省对外科技合作渠道,加快我省技术转移中心在海外布局。

  9.完善科技合作机制。加强部省会商和院省、省企合作,争取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基础设施、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江西。加强与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交流合作,完善会商机制。持续推动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等国家大院大所及知名高等学校的战略合作,共建一批研发机构、转化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吸引央企在赣建立研发机构、产业化基地等,开展产业技术联合攻关,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四)完善评价制度,突出创新导向

  10.建立健全科学分类的创新评价制度体系。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构建面向应用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与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科技人员,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业绩、企业任职经历等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改革项目评价导向,把科技项目成果的创新性和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作为评价重点,推行“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政府补贴、拨款和奖励挂钩。探索将反映创新活动的研发支出纳入投资统计,反映无形资产对经济的贡献,体现创新活动的投入和成效。

  (五)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

  11.强化依法提升知识产权能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和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加快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分析与预警、重点行业数据库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健全以省专利行政执法监察总队为龙头的执法队伍,完善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失信惩戒。

  12.实施创新驱动标准化工程。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全面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落实,将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对接共享。加强标准化顶层设计,研制关键技术标准,围绕稀土、LED等产业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平台,加大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支持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开展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区域标准化实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13.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加快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提高产品达标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检测与评定中心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经济发展走向质量时代。

  (六)加强创新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4.积极培育促进创新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加快创新薄弱环节和领域的立法建设,及时清理不符合创新导向的法规文件,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打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加快突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激励创新政策。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15.大力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的浓厚氛围,鼓励人人创新,加大典型创新创业人物和企业以及创新创业政策等的宣传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关心爱护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社会责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纲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指导推动纲要落实。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纲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完善有利于本纲要实施的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科技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落实。加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实施计划。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加大创新政策的跟踪问效,依法维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加强创新政策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创新积极性。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发布江西科技创新指数,综合评价我省科技创新总体发展情况。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作为综合考核重要指标,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