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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发布时间:2017-12-27 字号:[]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2月27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国税局联合召开省国税局“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建平发布省国税局“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推进国别税收研究、服务“走出去”企业等工作情况及成效,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刘少华,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李玉芳,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曹振华,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吴健群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文颖 摄)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江西省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执行支持“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税收政策,主动做好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了我省“走出去”企业快速发展。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建平先生,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刘少华先生、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李玉芳女士、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曹振华先生、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吴健群女士,请他们介绍2017年国税部门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情况、成绩亮点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张建平总会计师介绍有关情况。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建平(文颖 摄)

张建平:

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能与大家见面。

  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策应经济全球化,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全球高效配置、国际国内市场深度融合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 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10项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2017年,税务总局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落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我省国税局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主动作为,积极采取举措,服务企业“走出去”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一是坚持依法退税、应退尽退的原则,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确保依法、及时、足额办理退税,截至11月底,我省货物和跨境服务累计出口退(免)税额108亿元,同比增加8.36亿元,有效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二是落实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避免双重征税,我省“走出去”企业境外应纳所得税额2665万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185万元。三是落实税收协定待遇,为“走出去”企业开具8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的收入金额1243万元,境外减免税额67万元。

  二、积极开展税收宣传

  一是开展联合大走访活动。全省11个设区市国、地税局联合对辖区内200余户“走出去”企业进行逐户走访,发放宣传材料500余册,召开座谈会20余次,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50余个,得到纳税人的好评。二是联合国家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举办了“税银共助  赣企扬帆”税银企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座谈会。分不同类型“走出去”企业,讲解了主要投资国家的投资税收指南、最新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与省内“走出去”企业代表共同探讨赣企“走出去”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机遇,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通过座谈,更加深入了解了赣企“走出去”的状况,也掌握了我省企业主要目的地国的最新税收政策,为精准服务“走出去”企业奠定了基础。三是举办“税收服务赣企出征‘一带一路’”主题宣讲会暨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发布仪式。这次活动是由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主办,江西省发改委、商务厅、外汇局和进出口银行共同协办的,向全省国、地税局视频直播的一次大型主题宣讲会。会上,向260余名“走出去”企业代表共发放了300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宣传资料》及1900本《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外汇局的专家为与会代表宣讲了“一带一路”战略、江西支持“走出去”企业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贷款政策,以及目前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成功案例等,大大增强了与会“走出去”企业迈出国门走出去的自信心。此次活动的举办,标志着以税收为平台搭建的“五位一体”(税务、发改、商务、外汇、银行)宣传服务“走出去”体系的建立,将为赣企提供层次高、内容全、针对性强的服务,进一步推动赣企走向海外。

  三、大力推进国别税收研究

  我局组织专人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整理和翻译肯尼亚国情、税情,对肯尼亚的税收制度、政策、征管以及投资涉税风险开展研究,形成4万9千余字的《中国居民赴肯尼亚投资税收指南》,并已于4月27日向社会发布。我们还将继续对肯尼亚税制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做好对该指南的更新工作。对于目前总局已发布的59个国家投资税收指南,我局也组织各级国际税务部门人员学习研究,并指派专人通过QQ、微信群等平台为企业解答有关国家的税收问题,防控赣企“走出去”风险,提升赣企“走出去”信心。

  四、多措并举提质增效

  一是联合省地税局组建服务“走出去”企业专业化团队,根据企业“走出去”的不同发展阶段,从基本办税流程、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免)税、税收协定、国别税收政策指导、跨境投资税收风险防范等方面“因企制宜”量身定制涉外税收服务,帮助企业充分收获改革红利。有效发挥团队人员外语、信息技术、财会水平高的优势,分析、筛选、整理现有“走出去”企业相关信息,动态了解企业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辅导企业开展境外经营活动,防范税收风险。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通过建立“江西走出去税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和“江西走出去税务之家”微信交流群,定期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和“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国家的税收与投资指南,及时提醒企业主动申报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实时在线与纳税人进行互动交流。自开通以来发布信息400余条,解答企业问题100多个。三是开展精准服务“走出去”活动。按照继续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创新境外税收服务模式与内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我局结合全省“走出去”企业特点,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走出去目的地的“走出去”企业,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每户“走出去”企业实施精确化识别、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服务,初步构建了“走出去”精准服务体系。四是联络并召集省内各“走出去”企业民间组织、协会等,集中了解企业情况,推送相关政策,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和微信群,进行网络授课。举办特色活动,探索服务“走出去”企业新思路,如与马拉维税官开展税务交流活动,走访典型“走出去”企业,推介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及“走出去”的成功经验;深入小区、景区以及社会公益活动中,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宣传资料向公众发放,现场解读“一带一路”有关内容,使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的理念更接地气,连民心。全年,我省国税系统共在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余篇,举办各类宣讲会、座谈会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提升了服务质效。

  五、务实创新踏上新征程

  今后,我们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把维护合法权益、强化纳税服务、推进规范管理作为推进我省“走出去”企业出征“一带一路”的重要措施。

  一是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走出去”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准确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快速响应跨境涉税权益诉求,及时处理并限期反馈,对税收争端和纠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合理引导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走出去”,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努力为我省“走出去”企业提供专业维权服务。

  二是不断强化纳税服务。修订和完善《中国居民赴肯尼亚投资税收指南》,发布我国有关税收政策解读和最新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开设办税绿色通道,优化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服务平台,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表资料,减轻办税负担;加大《“走出去”税收指引》的宣传力度,明确省市县局税收服务人员,实行专人进行政策解读;继续完善“走出去”精准服务体系,确保每户“走出去”企业都能得到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规范管理。加强境外所得税收管理,完善境外涉税信息申报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申报义务,不断夯实境外所得管理基础;开展对外投资税收分析,及时掌握我省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情况,探索建立“一户式”管理模式,对“走出去”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逐步建立分国家、分地区风险预警机制,提示“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

  各位记者朋友,我们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国税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贡献。我们也真诚希望新闻界各位朋友继续关心和关注国税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弘扬税收发展正能量。

  我今天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张建平总会计师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今年卫视做了江西“一带一路”走出去系列新闻,国税部门助推赣企走出去做了不少贡献。采访中我们了解到“走出去”企业在税务部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后,可以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免税收,我想具体了解一下税收协定?

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刘少华(文颖 摄)

刘少华: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我国自1981年开始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截至目前,共签署106个税收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在6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我国已与54个国家签署税收协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税收协定网络,有力促进了我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有效服务了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

  “走出去”企业在已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开展经营活动时,不仅可以在股息、利息、营业利润、财产收益等方面的所得避免双重征税,有的还能享受优惠税率;企业在境外遇到税收争议时,还能够按照协定的有关条款,请税务总局向东道国提起相互协商程序,争取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凤凰网记者(文颖 摄)

凤凰网记者:据了解,为促进外贸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请问,我省哪些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可以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

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吴健群(文颖 摄)

吴健群: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公告),规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可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集中代为办理国内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事项,这些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三)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四)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五)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江西晨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晨报记者:经常听企业提到境外税收抵免这个词,请问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企业只要是在境外缴纳的税款都可以回到国内进行抵免呢?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李玉芳(文颖 摄)

李玉芳: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可以在境内进行抵免。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我国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存在着其境外所得被居民企业所在国和所得来源国双重征税的可能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在境内抵免,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此外,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不在抵免的范围内。因此,企业取得来源于已经签署税收协定国家的所得,需要在来源国缴纳所得税的,应在当地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否则因未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而在来源国多缴纳的所得税不能抵免。

中国江西网记者(文颖 摄)

中国江西网记者:请问“走出去”企业如何通过更多的渠道获取税收政策相关的信息?

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曹振华(文颖 摄)

曹振华:一、税务总局网站上开辟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题,专题涵盖税收协定、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相关案例、媒体资讯、国际税讯、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等内容。专题内容会经常更新,帮助企业全面了解“一带一路”的税收信息。

  二、可以拨打各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选择“走出去”企业服务专席,可进行政策咨询,及回应服务诉求。

  三、税务总局编印并在网站公开的《“走出去”税收指引》,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服务举措等方面详细列举了企业“走出去”涉及的90个事项,穿插86个情景问答,是目前最为全面、详细、权威的税收服务“走出去”参考用书。

  四、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建立了“江西’走出去’税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和“江西’走出去’税务之家”微信群,定期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国外税讯、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及其他相关信息。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张总,前面通报中您提到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落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张建平:谢谢你的提问。这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主要是:

  (一)做好税收协定执行,配合税务总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主管当局就跨境纳税人提起的涉税争议开展相互协商。

  (二)落实跨境应税服务、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简化出口退(免)税流程,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国际税收办税便利度。

  (四)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做好境外税收政策跟踪和更新,配合税务总局陆续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五)完善税收政策咨询。丰富网站、微信、微博等税收咨询服务渠道,探索为纳税人提供专家咨询、定制咨询、预约咨询等服务。

  (六)开展“走出去”税收政策大宣传、大辅导。特别是就国际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协定解释和执行、国际税收其他政策更新等及时做好政策宣传与辅导。

  (七)结合各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走出去”企业数据统计和税收分析,为纳税人提示风险。

  (八)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性交流合作平台,推动税收在相关交流活动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陈惠龙: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张建平总会计师、谢谢刘少华处长、李玉芳副处长、曹振华副处长、吴健群副处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全省国税部门助力我省“一带一路”建设的后续进展情况。省国税局印发了新闻素材,欢迎记者朋友们下载查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