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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12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发改委起草了《关于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

  《若干意见》实施五年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6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赣州市召开了深入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回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历程,总结五年来取得的积极成效,部署纵深推进苏区振兴发展工作。6月29日,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五周年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切实落实好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月23日省委鹿心社书记主持召开第26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7月28日刘奇省长对起草《意见》专门作出批示;7月24日上午, 毛伟明常务副省长专题研究起草《意见》的框架;7月24日下午,吴晓军副省长召开会议,安排布置起草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省发改委迅速抽调人员,成立起草小组,举全委之力、集中力量起草《意见》。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突出体现苏区振兴发展的特殊政治意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的重要批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举全省之力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新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批示要求,围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点难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情况,把脱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短板。

  三是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强调《意见》指导性的同时,更加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把落脚点放在让老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上,提出在苏区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开展一批先行先试、出台一批重大政策,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成效。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四个部分,正文8500字左右,另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第一部分,强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新要求上来。这部分主要是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指出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使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迫切需要。

  第二部分,提出牢牢把握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这部分主要是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坚持对标中央、坚持政策倾斜、坚持创新举措、坚持补齐短板的原则。主要目标任务是打造脱贫攻坚示范区、新动能发展集聚区、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红色文化传承模范区,全面完成《若干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同步全面小康。

  第三部分,要求切实做好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这部分主要是按照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举措、补齐短板的要求,提出了打造脱贫攻坚新样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巩固提升生态新优势、激发改革开放新活力、强化基础设施新支撑、建设城乡一体新家园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要求凝聚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这部分主要是强化保障。要求各地各部门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正文后面附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提出了60项具体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