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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0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和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一)完善权益保护制度。稳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管理。完善林地“三权分置”办法,切实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林地经营权。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探索赋予林地经营权各项权能,促进林木采伐、抵押贷款和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得到更好落实。

  (二)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流转,规范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大力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破2万家。健全工商企业参与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林业多种功能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组)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分散林地集中开发利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林业收入。

  (三)探索开展林权收储工作。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鼓励各地采取资本金注入、林权收储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措施支持开展林权收储工作。

  二、优化森林资源培育制度

  (一)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巩固我省南方生态屏障。争取启动世界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联合融资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提升血防林工程建设成效,加快修复我省沿长江生态环境。建立高速公路、高铁沿线等重点生态区域造林补贴机制,打造“美化、彩化、珍稀化”森林景观通道。确保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亿立方米。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林施策、优化结构,大力推行商品林集约经营、公益林(天然林)近自然经营制度,规范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优化森林经营管理。加大对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森林质量的支持力度。在崇义县等地深入开展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建设20个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带动和不断提升全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着力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及优良珍稀树种,打造国家储备林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经营样板。力争到2020年,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700万亩、森林抚育2800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170万亩,实现我省森林质量大幅提升,加快构建健康优质森林生态系统。

  (三)加快林业碳汇开发。推动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资源状况数据库。积极探索适应江西省情的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模式,稳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发展。优先使用本省林业碳汇抵消企业排放,力争我省林业碳汇抵消控排企业不少于10%的碳排放额。加强林业碳汇宣传,普及林业碳汇知识,切实保护林农利益。

  三、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一)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建立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天然林信息化管理系统。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合理选择天然低产低效林改造方式,加快天然林生态功能修复。严禁移植原生地天然大树进城。积极落实并不断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认真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红线保护补偿政策。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市场化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划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严格保护生态功能区的林地,及时纳入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区商品林长效管理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赎买、租赁、置换、入股等改革试点。

  (三)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分级管控、执法监督、考核评价等制度。完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放活商品林经营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承包森林管护等,探索多形式、多渠道资源管护方式。强化基层林业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推进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分级分类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实施生态移民。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建设,启动航空护林直升机机场和驻防站点建设,实现全省重点林区航空护林全覆盖。构建地方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航空护林等多方协作机制,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治。

  四、构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一)健全湿地管护体系。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建立湿地分级体系。加强重要湿地认证,分批发布重要湿地名录。逐步完善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与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全省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全省智慧湿地综合数据库管理平台,实现对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实时监测。

  (二)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并逐步推开。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

  (三)探索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模式。围绕构建以鄱阳湖为核心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快建立鄱阳湖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和生态功能警戒线制度。启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探索鄱阳湖湿地国家公园管理模式,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五、改革国有林场管理机制

  (一)开展省级示范林场创建。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全面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培育大径材和珍稀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加强国有苗圃建设,加大良种良法应用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出台创建省级示范林场实施意见,开展省级示范林场创建,推进林场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30个省级示范林场,辐射带动国有林场快速发展。

  (二)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机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评价标准,保持国有林场经营权属稳定。探索实行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推动林场职工、社会资本以股份合作方式参与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大力开展场外造林,探索集体林地和森林经营托管制度,带动提高集体林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国有森林资源。

  (三)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调整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启动国有林场森林管护用房改造。选择3-5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国有林场场部开展森林特色小镇试点,拓宽国有林场发展空间。开展“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六、探索绿色共享机制

  (一)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到2018年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同时积极鼓励县(市)级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着力开展“五河一湖”流域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实现城市间生态系统整体链接,形成2个以上沿江沿湖森林城市群。建立森林城市称号复查制度,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建制镇和村庄创建“森林村镇”,美化乡村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编制全省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网建设规划,新增建设15个省级生态定位观测站,打造统一规范、布局合理、覆盖森林、湿地和沙化土地三大生态系统的全省林业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和数据平台。启动省级以上森林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开展负氧离子监测发布工作。

  (三)开展开放型绿色生态教育基地建设。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推进绿色空间共享。选择一批生态景观优美、生态教育资源丰富、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知名度的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向公众试点开放,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一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科普宣教基地等,开展绿色生态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七、夯实生态扶贫机制

  (一)推动林业产业扶贫。加快油茶示范基地建设,扩大高产油茶种植规模;加大茶油品牌整合和推介力度,打造江西油茶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改造升级传统油茶生产工艺,发展油茶精深加工。大力发展以森林中药材、苗木花卉、天然香精香料原料种植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拓宽森林资源利用空间,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助力山区精准扶贫。充分利用赣州(南康)家具产业博览会平台,做大做强我省家具产业。加大竹笋产品、竹日用品等研发力度,加快实现竹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各地依托优良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新兴业态,创建一批“省级森林体验基地”“省级森林养生基地”。加快林业生态富民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推动林业就业扶贫。完善重点生态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政策,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实现更多贫困人员就业。在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工作,带动更多山区贫困户实现脱贫。鼓励国有林场通过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森林体验、休闲、养生旅游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

  (三)推动林业科技扶贫。在我省贫困地区实施50项重大林业科技成果和林木良种推广项目,建立50个林业科技扶贫开发攻坚示范点,100个省、市、县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培训林农和基层技术人员5000人次以上,指导和帮扶林业科技精准扶贫示范户500户,力争到2020年示范户户均增收20%以上。

  八、创新林业生态投入和扶持机制

  (一)建立林业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上,对开展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给予支持和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资源收费基金和资源有偿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补偿投入,着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挖掘林业公共项目的可经营性,财政资金提供缺口性补助,以项目合理的投资收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公共项目建设和运维。

  (二)加大金融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争取到2020年贷款总额达到21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70亿元,推动绿色资源向现实资产转变。充分利用国家绿色金融政策,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力争到2020年国开行江西省分行投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贷款达到120亿元,投放油茶产业发展贷款达到60亿元,投放低产低效林改造贷款达到40亿元;农行江西省分行“金穗油茶贷”贷款突破50亿元;利用外资银行贷款建设林业项目资金突破20亿元。

  (三)创新金融扶持生态建设机制。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贷款。积极探索组建油茶、松香等林业要素交易平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期限长、利率优、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扩大森林保险规模,拓展保险品种,创新参保投保方式,提高森林出险后的理赔效率,赔付资金优先用于灾后植被恢复。

  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意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及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并把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省林业厅要切实加强对全省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工作的研究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成效评估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推动工作,形成改革创新合力。各试点示范地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方案,完善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改革创新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2017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