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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
(2017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17-10-0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现就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担负起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政治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构成了内涵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科学决策,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觉和生态自觉。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

  (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使命。党中央、国务院将我省确定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三个省份之一,既是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也赋予了我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的光荣使命。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切嘱托,举全省之力、集各方之智,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好、巩固好、发展好我省绿色生态优势,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在前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三)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江西创新发展、绿色崛起的宝贵机遇。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利于释放生态红利,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利于回应人民关切、增进生态福祉,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要抓住宝贵的历史机遇,深入落实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新胜利。   

  二、牢牢把握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新路径,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一)紧扣战略定位。《实施方案》提出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这个战略定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统筹山、江、湖等生态要素,科学开展保护、开发和治理。促进生态优势转化,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探索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经验。积极探索生态扶贫新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生态红利。

  (二)贯彻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中央。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把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作为基本路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创新引领方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具有江西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改善和巩固生态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促进生态富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落实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绿色共治共享制度体系、全过程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等6大体系,明确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24项重点任务。这些任务要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是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框架。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分工安排,分解年度任务,细化实施举措,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现发展目标。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现“一年开好局、两年有变化、四年见成效”。

  ——一年开好局。到2017年底,贯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推进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建立,配套政策和相关专项落实方案制定出台,全省上下形成落实《实施方案》的共识和合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起步开局。

  ——两年有变化。到2018年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河湖保护与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四年见成效。到2020年底,《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全面完成,初步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重大进展。

  三、认真落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举措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行政力量、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统筹结合起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升治理能力。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础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净空”行动。突出污染源头治理,抓住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工地扬尘治理、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形成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的治理格局,逐步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净水”行动。深入实施“河长制”,逐步推进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对“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强对小流域水土流失的治理,全面消除V类及劣V类水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实施“净土”行动。加强对工业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的治理和修复力度,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及时评估和掌握生态环境状况。

  (二)巩固生态优势。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系统,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全省多规合一,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流域生态补偿等绿色生态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持续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区、绿色社区,推出一批生态示范创建典型,厚植全省绿色生态优势。

  (三)发展绿色产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六大现代农业工程建设,打造生态原产地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航空、新型光电、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绿色制造业快速成长。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做大做优做强生态旅游产业。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以中医药为重点的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数据及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智慧经济,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民间工艺,大力发展绿色创意产品,打造一批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支持生态文明领域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开展重点技术攻关,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提高淘汰标准。

  (四)发挥市场作用。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扎实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绿色产业发展。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在扩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统筹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机制建设,促进各类环境资源有序流动、高效配置。进一步理顺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价格机制,更好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

  (五)深化制度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努力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绿色产业发展、绿色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解决生态文明领域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突出问题,推动建立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坚持“废、改、立、释”相结合,优化整合具有替代性的制度,梳理打通具有互补性的制度,协调统一具有冲突性的制度,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系统性,努力形成制度衔接配套、部门职责清晰、工作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

  (六)促进绿色惠民。加大对源头地区、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引导贫困地区发展林下经济、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着力解决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共同进步。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保护自然景观,发展绿色建筑,提高绿化面积,扩大创建园林城市的覆盖面。促进有条件的城市近郊风景名胜区逐步免费向公众开放,建设一批开放型绿色生态教育基地。加强“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抓好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等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文化需求。将生态文化培育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七)完善政策配套。进一步完善环境和经济问题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政策,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整合现有投资渠道,逐步扩大省级投资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比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政策,落实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制定符合市场要求的绿色产业准入、绿色产业激励、绿色金融服务、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等政策。完善以公众为主体的社会政策,强化社会各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义务,扩大环境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八)提供法治保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工作。启动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助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支持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加强环境保护基层执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宣传力度。

  四、着力凝聚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强大合力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一)抓好统筹协调。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成立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负总责,集中力量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军地互动,形成军民融合、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市县要主动作为,发挥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实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统筹推进的生动局面。

  (二)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亲自”要求,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始终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确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责,合力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出台实施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准落细落实。

  (三)扩大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意义、战略定位、目标要求、重大举措以及进展成效,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计划。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智库,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绿色生活方式。

  (四)强化督查落实。开展阶段性目标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综合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健全完善评估机制,定期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自评估,探索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力的,进行严肃批评,视情追责问责。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