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8 字号:[]

        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安排,江西省第一、第二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分赴宜春、鹰潭和吉安三市反馈督察意见。

        根据9月5日~30日江西省第二批环保督察情况,3个省环保督察组在会上分别反馈了督察意见,既肯定了3个设区市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态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又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

        据了解,第二批3个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共交办1043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责令立即整改254件,限期整改346件,停产整改102件,立案处罚69件,罚款金额215.5万元,查封扣押13件。实施关停取缔144件。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80人,问责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