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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 上海实现排污信息两部门共享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2日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完成排污信息共享数据的传递,建立全市环保税纳税人税源数据库。

  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相较于其他税种,环保税征收的专业性更强,涉及污染物判定、检测、计量等专业技术知识;综合性更高,既涉及税收、化学、工程等各类知识,也涉及数据监测等综合手段;实时性突出,污染物排放具有不可事后检测的特点,无法事后评估核查。基于此,环保税征收,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非常高的协同共管要求。

  据了解,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建立四套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快速联系制度、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管理制度。通过双方共建的信息共享平台,税务机关定期推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欠缴税款及风险疑点等涉税信息,环保部门定期推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信息。上海还对300余户重点排污监控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和预申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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