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就业、创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江西省政府于2015年7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8条具体措施。为将政策落实到位,江西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统筹安排各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切实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创业成功与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竭力为创业者打造最好的环境,尽可能为其解决后顾之忧。”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解决创业启动资金问题,江西省相关部门规定:对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和稳定经营场所的创业者,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体创业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创业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对已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按时归还贷款的个人,可享受二次扶持政策,贷款额度为30万元,同样为2年贷款期,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2015年,江西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2亿元,财政实际贴息7.1亿元。

  为解决创业场地问题,江西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省内各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者可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的60%由财政就业资金补贴,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

  同时,为鼓励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高效服务,江西在省直单位中每年评估出10个左右的省级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示范基地,每个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每个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2015年,江西省财政用于支持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达3000万元。

  为提高创业成功率,江西省财政从三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对创业者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凡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财政按每人1000元至16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二是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10万元。

  三是资助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研修。省里每年评选1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并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加大税费减免支持力度

  “为使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路上轻装上阵,江西省财政竭尽全力加大在税费减免上的支持力度。”这位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在税收减免方面,国家统一规定了税收减免的限额标准但允许各省自行确定最高上浮比例。为支持创业,江西省均执行最高上浮比例:一是对持有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创业3年内每户每年可以减少96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小型加工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在1年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在收费减免方面,一是全面清理规范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17项省级重复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归并到中央立项的收费项目中,将13项省级设立的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合并,取消30项省级设立的行政性收费项目。“目前江西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保留17项,其中涉企的有5项,为全国少数低于10项的省份之一。”这位负责人自豪地说。二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收费清理改革推进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3项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铁路护路联防费项目。

  多措并举鼎力相助

  大学生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内容。为引领大学生创业,江西省财政从几方面进行支持:

  第一,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江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给予家庭困难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第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为鼓励电子商务创业,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可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此外,对有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或创业愿望并参加了电子商务培训的,按照集中培训课时给予培训补贴,集中培训时间为35—56课时,标准为100元/7课时/人。

  为企业融资“背书”

  企业融资也是创业就业的一大难题。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江西省财政多方筹集风险补偿金作担保,由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财政惠农信贷通”和“财园信贷通”贷款。

  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可向银行申请“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农民合作社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最高授信额度200万元,利息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125.3亿元,财政共筹集风险补偿金13.2亿元。

  工业、服务业、物流、电商、农业和林业龙头企业,可向银行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利息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2015年,全省共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372亿元,财政共筹集风险补偿金46亿元。

  直接融资可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江西省财政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挂牌或上市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和奖励支出。

  实践表明,政府性基金对企业创业创新的鼓励引导作用明显。为充分发挥这一作用,江西省财政设立了7项资金:一是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4亿元。二是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2亿元。三是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2015年省本级安排2000万元,今后将逐年增加。四是科技协同创新体专项资金,2015年省财政共安排下达1.3亿元。五是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2015年省财政统筹安排8000万元。六是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2015年省财政新增安排5000万元。七是专利专项资金,2015年省财政安排下达2000万元。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的引导作用,江西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严格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特别是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上,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本省中小企业供应商以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合同作为担保,无须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即可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获得资金。

  据统计,2015年,江西省各级财政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约30亿元用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6年,江西省财政将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创新创业政策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